文化传媒公司税务筹划案例

2020-08-01 浏览次数:436

案例背景

企业A,主要从事文化传媒行业,其核心服务业务为广告、举办演唱会等业务,每年营收5000W,人力成本500W,渠道场地成本2500W利润近2000W,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%,需要缴税500W

该企业一直通过虚开发票的形式降低税金。

风险和责任

虚开发票是我国 常见的偷漏税行为了。但是在2016年的金税三期及营改增后,这样的操作有较大的税务风险。虚开发票可操作性很低。因为在 严发票令出台后,发票不仅需要填写企业税号,连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,大数据时代可以让税务部门轻松识别风险点。

1、企业A,存在伪造内部业务、企业所得税偷漏税行为,有罚金、滞纳金等风险和可能的刑事责任。

解决方案

企业A选择钇财税提供的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+核定征收,来合理合法进行企业所得税节水:

企业A,通过钇财税注册一家或者多家个人独资企业。企业A购买独资企业的服务,把利润合理的转移给独资企业。

通过这个模式调整,原来企业A一家*享的一千万利润,被合法合理分配到个*企业中,而这些小企业有足够的税收优惠政策,自身的税负率相对较低,所有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,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。

风控重点

1、企业A和独资企业交易的资金流、服务流、合同流、发票流的管理和控制;

2、企业A和独资企业之间交易的定价合理性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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